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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应邀参加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检察案例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11-20 13:37浏览量:

2023年11月18日,由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检察案例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湖南怀化成功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工商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怀化学院、怀化开放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市委政法委,全省各级检察院、法院系统和湖南人民出版社、律师代表参加此次会议。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应邀以主题为“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实行行为认定--以检察指导案例为例”进行发言,我院研究生陈书怡、幸珂岚也一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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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刘期湘教授以个案为切入点,从案件司法裁判的形式逻辑、法律的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分析个案,并针对如何融合衔接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应坚持双层次的判断逻辑,即在民事、行政法等前置法判断阶段,以秩序和效率为价值取向,遵循三段论的形式判断逻辑;在刑法层面,以公平和人权为价值取向,应以法律现实主义(实质法治)的判断为主。随后结合实质刑法观,以小见大,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认为对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中的“买卖行为”认定应当贯彻实质化,一是坚持以实质解释视角认定非法买卖爆炸物品行为;二是坚持以公共安全的法益侵害作为入罪标准。

刘期湘教授还表明在司法实务中,要站在实质法治的立场,从罪名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进行具体分析,若行为只是在形式上轻微的违反了爆炸物管理制度,而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时,应谨慎考虑将其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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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最后刘期湘教授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法学理论与实务界共同为之努力与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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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推进法律理论与应用发展,紧密联系理论界与实务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湖南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文/陈书怡、幸珂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