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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

龚志军

发布时间:2017-04-26 21:13浏览量:

姓名:龚志军

 称:副教授

研究方向与领域 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新型民事权利/合同

联系方式(电话与E-mail):147968208@qq.com

主要头衔与荣誉:

执业律师、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青年)专家、衡阳、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省法治研究会、省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长沙市法治政府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1997.09—2004.06: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民商法硕士;

2008.09—2013.06: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博士;

2004.07至今: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

主要教学科研成果:

1.主要课题: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湖南省社科联智库项目、湖南省教育厅优青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湖南省教学改革项目、湖南工商大学青年创新驱动项目等教学科研课题10多项;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智库报告6份。

2.主要论文:

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N],光明日报(理论版)20120508(先后被中国人大网、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中国社会科学网、求是理论网、人民网、北大法律信息网、凤凰网、搜狐网等50多家媒体全文转发或摘录;被《人民法院报》《中国司法》《中国日报》《甘肃日报》等多家纸质媒体反复转摘主要观点);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六十年[N],光明日报(理论版)20091013;

③基于功能视角的违约金规则司法拓展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22(3),《新华文摘》2022(21)转摘;

涉外同居关系女方权益保护的国际私法应对[J],湖南师大社科学报2017(3),《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7(6)转摘,CSSCI;

⑤我国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论要[J],湖南师大社科学报2014(4),CSSCI;

⑥涉外非婚同居关系准据法选择的伦理思考[J],求索2013(2),CSSCI;

⑦从法律文本规范到法正义的实现[J],法学杂志2011(2),CSSCI;

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企业主体作用研究[J],商业研究2009(12),CSSCI;

⑨法律现代化背景下经济法的现时性与本土性研究[J],北方论丛2007(5),《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7(6)转摘;

⑩论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8(6),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9(2)收录。

3.主要获奖:

湖南师范大学科研单项奖、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湖南省社科成果鉴定省内先进、湖南工商大学科研先进个人、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民商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

4.主要著作:

独著《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研究》[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获2018年湖南省社科成果鉴定“省内先进”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