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法学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共湖南工商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学院党委及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12月14日下午,法学院在二办302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委换届选举。会上,院党委书记胡艳香同志代表上一届党委作了工作报告,院党委副书记袁露同志宣读了校党委组织部的批复,并对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产生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大会在通过了《选举办法》和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胡艳香、刘期湘、袁露、伍洪杏、李光恩等5名同志为法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

党员大会胜利闭幕后,法学院新一届党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胡艳香同志当选为院党委书记、袁露同志当选为院党委副书记,会议还对党委委员的具体分工作了安排。
法学院各支部也严格履行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于12月27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部如期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文/商利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