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2021年11月9日,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贺志军教授在二办公楼307给支部党员讲授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模范履行高校法学教师岗位职责”主题党课。党课由支部副书记李光恩博士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胡艳香教授到会指导,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贺志军教授首先带领全体党员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全面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随后,贺志军教授深入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继承发展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时期的法治探索成果、挖掘传承中华民族法治文化、吸纳世界优秀法治文明以及为世界社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最后,贺志军教授结合当前高校法学教育工作实际,强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高校法学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指导意义,号召全体党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穿于立德树人的全过程,并具体落实到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的工作中来。
本次党课使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更加坚定了老师们努力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的使命与担当。(李光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