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智辉应我院邀请,在图书馆英才报告厅作“背向而生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贺志军教授主持,院长刘期湘教授、副院长龚志军副教授、院党委副书记袁露及部分老师参加,我院20级、21级研究生到场聆听。

张智辉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指出其最初目的在于借鉴辩诉交易制度,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但辩诉交易并不适合我国国情;随后,张教授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减轻诉讼负担与增加成本、控辩协商与精准量刑、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被告人权利保障与权利放弃等方面的制度初衷及其“异化”表现。张教授认为,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际运行与制度构想存在一定差距,但却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认识一项制度不仅要看当初设计制度的目的,也要看制度实际上是如何运行,如此方能对制度有全面的把握。

在互动环节,现场师生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中的平等协商机制、与修复性司法的关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疑问,张教授逐一耐心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