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南京审计大学博士生导师、中青年法学专家、高端智库专家员许娟教授莅临我院,在乐知楼F101模拟法庭开展了“爬虫类案中数据权利的司法话语研究——兼谈智慧法院建设机制”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伍洪杏教授主持,党委书记向延仲教授、副院长龚志军博士等老师及2018级法学专业全体本科生到场聆听。
“爬虫”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自动地抓取数据信息的一种程序。利用“爬虫”等各种技术盗取互联网数据的一系列侵犯数据权利案件即“爬虫类案”。讲座伊始,许教授通过列举新浪诉脉脉案、Facebook案、领英诉HIQ公司案等一系列生动的案例,介绍了我国关于爬虫类案的发展情况。许娟教授从“权利”延伸到“数据权利",围绕我国有关数据权利的《民法总则》第111条和第127条——展开对数据权利的讨论。她认为,中国在数据权利方面正处于改革深水期,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结合数据权利的保护,许教授深入阐述了结构性赋权机制和司法决断机制。结构性赋权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请求权结构的对应、自由权功能的递进、豁免权契约的重构、权力价值的重组。为便于理解,许教授画了一张简洁的“万花筒”图,清晰的呈现出机制的建构与运作。同时,许教授主张将司法决断机制分为四个阶层,即从个人信息、数据经营自由权的实体层,到请求权、支配权、数据登记管理构成的程序层,再到数据垄断责任、自由权、数据隐私责任的实体层,最后是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禁止使用的程序层。而此机制也正是“智慧法院建设”的路径,将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进行严密设置,法院可以进行权益衡量,有利于加强“爬行类案”中数据权利的平等保护。
在提问环节,许娟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英美爬虫类案的处理方式。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使他们对加深了数据权利保护和智慧法院建设的认识和了解,开拓了理论视野,涉猎了学术前沿的知识。(文/王晴、谭隽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