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生各班:
经公示核查4名同学不符合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未予通过。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与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和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再审,拟推荐易泽军等同学为候选人参评学校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2023级:易泽军,廖峥,唐珍荣,雷良玉
现根据学校评审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以下老师反馈:文章老师、张国辉老师(办公地点:南校区至诚楼A107,电话:88689267);尹晨曦老师、杨冬冬老师(办公地点:北校区追光楼3103)。
特此公示
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