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班:
根据《关于组织评选2024年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及2025届湖南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学院。学院研究决定,拟推荐李杰等3名同学作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拟推荐肖柯平等2名同学作为优秀研究生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一、 校级优秀毕业生
221120351053 李杰
221120351002 陈益龙
221120351041 邱芬
二、 校级优秀研究生
221120301013 肖柯平
231120301001 易子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以下老师联系:文章老师、左芬老师(至诚楼A107,电话:88689267)。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