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班、各团支部:
根据党员推荐和团组织推优情况,经研究拟确定何东等111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党支部将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示期间电话:88689267
电子邮箱:3922786034@qq.com
附:拟确定何东等11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