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各班: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字〔2025〕19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初审、学院评议小组评议,拟推荐23级学硕1班易子皓等同学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学院现就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3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文章老师、张国辉老师(办公地点:南校区至诚楼A107,电话:88689267);尹晨曦老师、杨冬冬老师(办公地点:北校区追光楼3103)。
特此公示。
附件:《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公示名单》
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