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数据信息的刑事法保护研讨会于郴州市瑞际酒店在全体参会人员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隆重召开。本届会议由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主办,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协办。在主席台就坐的有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黄明儒,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简红星,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毛志兵,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飞跃,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院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研究会2024年值年会长、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共有来自省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与学生200余人参加。
本次会议主题研讨共分为八个平行论坛,分别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规制”(分上下两场)“数据安全法益的刑法保障”“数据犯罪治理”“刑事诉讼中的数据安全保护”“数字检察与数据安全保护”“大数据侦查与数据安全保护”“青年学子论坛”。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作为“平行论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规制“的与谈人,进行了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刘期湘院长认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个人名誉,还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社会评价。自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相关罪名以来,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治理已历经十几年。早期主要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到了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该规定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罪名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保护范围和力度上均有所增强。
刘期湘院长表示,从立法动向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规制呈现出三个明显趋势,而平行论坛之一的6篇文章都在一定程度上涵盖了这三个趋势。一是在刑法保护的信息内容方面,正逐渐由保护公民的社会活动信息扩展至生理信息、精神信息等新型敏感信息类型。二是在刑法规制的信息获取方式方面,正逐渐由隐私信息平台企业合法搜集的信息、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等方面扩展。三是在刑法规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样态方面,正逐渐吸纳人工智能、物联网、脑机接口等新型信息技术应用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刘期湘院长强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呈现出更加复杂和多样的趋势。因此,刑法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需要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本次会议为刑法学者、实务专家、高校学子提供了交流与分享的契机,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湖南智慧的交流平台,更为未来数据信息的保护路径探索提供了刑法思路,有力地推动了信息时代的发展。(图/黄嘉瑶 张国强 钟睿 文/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