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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等应邀参加第十六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暨第二届京师涉外法治论坛

发布时间:2025-08-21 13:51浏览量:

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于8月18日带领本院张慧教授、宋凡博士在北京参加第十六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暨第二届京师涉外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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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第十六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暨第二届京师涉外法治论坛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一级巡视员,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张雁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阴建峰,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强军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地方司法机关、京师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等实务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国内高校学者及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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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刘期湘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第四单位“新技术犯罪的刑事规制及其他前沿问题研究”主题研讨。刘期湘教授认为,新技术犯罪是信息技术发展“双刃效应”的直接体现,新技术犯罪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等特点,给法律带来了诸多新的挑战。其中,尤其是新技术犯罪的刑事规制,不仅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更是关涉数智时代的法律完善与施行。该单元的相关研究呈现出关注技术的穿透性、关注法益的复合性、强调规制的动态性三大特征

此外,刘期湘教授还进一步指出,未来面对新技术犯罪刑事规制的厘清五个问题:一是技术中立与犯罪界限“工具论”到“风险分配”。技术本身无罪,但滥用需规制。刑法应明确技术合法应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避免过度干预技术创新。二是法益保护的多元化与实质化:从“量化标准”到“情境化评价”。新技术犯罪呈现复合型法益侵害特征,新技术犯罪常侵害多重法益,需建立“场景化风险评估模型”。三是跨境协作的强化:从“司法互助”到“链上治理”。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等犯罪具有跨国性,需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建立统一的证据调取和赃款追缴机制。四是动态立法与司法解释:从“回应型”到“预防型”规制。技术迭代迅速,刑法需通过修正案或司法解释及时回应。可采用“空白罪状+技术标准引用”。五是司法鉴定的专业化:从“专家意见”到“算法验证”。针对新型犯罪的特点,特别是利用人工智能的犯罪,需建立专业级技术鉴定机构,规范取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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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论坛汇聚法律领域顶尖专家学者,围绕《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框架下的刑事法治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涵盖公约条款制定解读、中国刑事法衔接路径、跨境犯罪司法协作、数字证据规则适用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核心议题。论坛选题兼具国际视野与实践导向,紧扣全球网络犯罪治理与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时代命题,不仅搭建了跨境犯罪治理经验交流的高端平台,更深入剖析公约对我国立法司法的影响路径,为完善网络犯罪治理体系提供智力支持。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碰撞中,各方就公约适用疑难问题形成多项建设性共识,为推进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贡献了重要力量。(图、文/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