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湖南工商大学推免相关规定,按照《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依据学校分配我院的推免生指标人数,确定法学专业推免生指标5人。
学院推免资格遴选工作组针对申请推免的25位学生资料进行了成绩认定,根据学校分配我院的推免生指标人数,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如下表:
序号 | 拟推荐学生姓名 | 拟推荐学生学号 | 拟推荐学生综合成绩 |
1 | 顾* | 22070***70 | 95.25 |
2 | 陈*敏 | 22020***01 | 94.925 |
3 | 刘* | 22270***50 | 92.575 |
4 | 胡*谱 | 22070***48 | 92.4 |
5 | 曹* | 22060***47 | 92.225 |
公示期:2025年8月28日—2025年 8月30日。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业务办刘老师(二办公楼313),联系电话:0731-88688310。学院推免资格遴选工作组审定申请人所反映情况,并将复议结论告知申请人。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