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8〕34号
为规范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管理,提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目标
1、通过暑假社会调查报告指导工作,使学生接触社会,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完成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较高质量的暑假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后续教学环节开展奠定基础。
3、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处理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检索资料、调查研究、文献综述、制订方案、理论分析、设计与计算、测试设备、数据处理、外文阅读、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和独立工作等能力。
二、选题要求与程序
㈠选题要求
1、暑假社会调查报告题目必须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培养目标,一般来说,一年级学生可以侧重选择社会热点问题,二、三年级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问题。学年论文(课程设计)题目应该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
2、选题要注意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对于实验与数据处理、绘图、资料查阅和外文翻译以及计算机应用等内容应综合考虑。
3、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4、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但当多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应该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5、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自选课题,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
㈡选题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提交暑假社会调查报告的参考选题。
2、各二级学院组织对题目筛选审核,进行论证后向学生公布。
3、各二级学院组织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各论文(设计)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学生进行选题。
三、时间安排
㈠暑假社会调查报告
一般来说,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原则上分为以下几个时间阶段:
1、选题:一般在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第六学期第18周之前由各学院提供给学生参考性选题,第19-20周由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暑假社会调查相关工作指导。
2、调查及写作:学生围绕选题收集相关资料,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调查,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第七学期开学后1周内上交报告。
3、评审:分别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第七学期第2-5周。
4、工作总结:各学院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第七学期第6周完成相应年度工作总结。
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
一般来说,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时间安排原则上分为以下几个时间阶段:
1、选题:一般在第五学期第12周之前由各系提供给学生参考性选题,学生于第12-13周将选题意向报送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进行指导。
2、查阅资料与写作:第五学期第14周至第六学期前3周。学生应该围绕选题收集相关资料,并在第六学期第四周将初稿送指导教师。
3、评审时间:主要在第六学期第5-7周,第8周定稿。
4、工作总结:各学院在第六学期第9-10周完成工作总结。
四、指导教师要求与职责
㈠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由教学系安排,学院审批后,送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为自己研究方向。
3、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暑假调查报告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5人。
4、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暑假调查报告的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对学生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
㈡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提出论文(设计)写作的具体要求,指出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
2、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论文方法、论文思想的指导。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加强过程监控。
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暑假社会调查报告以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并写出评语。
五、学生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对培养自己能力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2、既要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暑假社会调查报告成绩以不及格计。
4、不能无故拖延完成暑假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否则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重修。
六、组织与领导
㈠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宏观管理文件,明确整体目标。
2、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力量,组织检查全校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
3、组织做好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4、组织做好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教学研究工作,提升教学与管理水平。
㈡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工作规定,制定本院工作计划,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2、组织教研室审定题目,统筹安排指导教师。
3、组织评选、编印优秀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
4、暑假社会调查报告成绩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第七学期第5周前报送教务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成绩在第六学期第10周前上报教务处。
5、在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总结。
6、做好本学院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等文档资料的保管工作。
七、撰写规范
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撰写规范可以参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相关条款执行,具体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制定具体规范。
八、评分标准
暑假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成绩评定必须客观公正,评为优秀的论文(设计)数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
九、指导经费
指导经费及开支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项基本能力训练等实践环节,或增设的课程论文(设计)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学院根据该环节教学目标与定位,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规范。
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后,学院参照毕业论文资料归档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