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刊发了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所撰写的研究论文《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污染防治问题以及习近平同志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原则,文章提出了“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核心在法、关键在严、要义在治”的主旨。立足于当前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环境,从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入手,提出了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科学制定环保标准、强化执法效果、办好环境司法案件等法治手段,形成了一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法治措施体制,为完善环境法治、形成全民环保法治氛围以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探索了新的努力方向。
刘期湘教授的文章发表后,其观点获得广泛认同,文章已被多家媒体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