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政府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公示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8】360号),我院成功获批法学博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法学博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发展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对照国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汇聚优质资源,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立项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法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历史性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