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湖南商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现将2013、2014、2015级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简称“下学期”)教学任务随本通知送达各教学单位,并请北津学院同时下达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协调教师资源,妥善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为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的基本原则
1、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之前,请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认真核对、确认本部门下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附件2),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
2、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确认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保证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完整、单独讲授一门课程。
3、认真落实部分课程挂牌授课制度。各教学单位安排4-6门课程作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的挂牌授课课程,课程类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共同课以及专业课,要求每年级开设1-2门。原则上选课学生少于 30 人的教学班将视为“落牌”而停开, 而选课人数多于规定人数的,采取先选先得的优先制,未选到课程的学生将进行二选。学校将对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学院,在年终二级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时予以减分。
4、无教师资格证和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5、由于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在正式上课前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授课任务。
6、教师授课门数、新开课数量限制如下: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3门,其中新课不得超过2门,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每学期担任的新课不得超过1门。新开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开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教学任务返回时上报材料送至教学建设科,相关通知及表格下载见http://jwc.hnuc.edu.cn/show/17,089.html。
7、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下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地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等特殊情况的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二、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合班时尽量将同一专业或同一教学单位的班级进行合班,尽量避免交叉合班,保持合班一致性。不同学制班级不能合班(如本二和本三学生班级),合班数以2个班级为宜(并在教学安排表备注中注明);合班学生总人数控制在145人以内;艺术学院班级课程不宜与其它学院班级合班教学;2013级由于需要1-8周排课也不宜与其它年级合班教学;教学改革与实验班的教学任务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说明或另附说明。
2、需要排进课表的实验课或实践环节,请注明开课周次、上课(上机)地点、上课(上机)人数等相关信息。
3、下学期准备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安排教学任务时请在课程名称后面注明“双语教学”字样,并请任课教师填写双语教学登记表。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0人,每门课程每学期开设双语的课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4、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查教师多媒体授课资格和多媒体课件质量,并根据《湖南商学院多媒体授课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多媒体教室。教务科将根据多媒体教学审批情况汇总表安排各课程班级的多媒体教室。
三、排课原则
1、下学期2013级所有课程原则上安排在1-8周;2014级学生除必修课(挂牌授课课程除外)按自然班上课之外其它课程需进行自主选课;2015级所有班级课程按自然班排课而不需学生选课(注: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改革课程和挂牌授课课程除外)。
2、校本部通识教育选修课安排在星期二、星期四晚上及星期日白天,星期一、三、五晚只排重修课程与《形势与政策》课程,周二下午和周六原则上不排课。
3、排课优先顺序:上午、下午、晚上。周学时在2学时以上的课程隔天排课,周学时为1学时、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单双周排课。
4、所有任课教师原则上一天最多排6节课(艺术类专业任课老师一天最多排8节课)。讲授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连排三节以上。
5、财政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等五个学院2015级学生将从北校区回到本部学习。因此,上述学院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将在校本部进行,通识教育选修课也将只在本部开设。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和打印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挂牌授课课程、挂牌教师简介的电子稿及纸质档(见附件3)一并于5月20日前返回教务科。
2、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经济与会计类等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提前与教务科协调,并将书面材料在5月20日前报教务科处理。
3、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见附件4)。要求送交打印稿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同时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学校将会对学生选课人数做适当调整。
4、2016级新生班教学任务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另外安排。
教务处
2016年5月13日
附件1:各教学单位2016-2017-1学期理论教学任务书
附件2:各教学单位2016-2017-1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书
附件3:各教学单位2016-2017-1学期挂牌授课申报书
附件4:2016-2017-1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附件5: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