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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青松

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量:

匡青松


基本信息

匡青松,湖南祁东,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民商法等领域研究。主持省社科基金课题1项,参与国家级课题多项,主持横向课题4项,全程参与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多部湖南省地方教育立法的立法论证、文本起草、立法调研及人大审议等议程工作。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参与出版教材专著多部。招生对象:法学学术型硕士,法律专业硕士。

联系方式:email:1016246641@qq.com。

教育背景

1993年9月-1996年6月:湖南工学院;

1999年9月-2002年6月:湖南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9月-2011年6月:湘潭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96年7月-1999年8月: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2002年7月至今:湖南工商大学、副教授;期间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在慈利县人民法院挂职担任该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借调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工作。

教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

研究生课程:《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专题》、《证据法专题》等。

研究领域

诉讼法学、证据法、民商法。

科研项目

1.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第三人异议之诉研究》;

2.先后担任《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条例>办法》、《湖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起草组成员,并全程参与相关立法组织工作。

学术成果

一、主要论文:

1.匡青松:《芬兰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11辑;

2.匡青松:《第三人异议之诉性质的新思考》,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

3.匡青松:《“攻守结合”证人作证制度的立法设计与制度安排》,载《求索》2008年第8期;

4.匡青松:《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中若干实务问题》,载《求索》2010年第10期;

5.匡青松:《WTO争端案件执行阶段受损企业司法救济问题探析》,载《时代法学》2008年第1期;

6.匡青松:《论DSU对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或差别待遇条款及其完善》载《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7.匡青松:《世贸组织“合理期限”仲裁制度探析》,载《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第4期;

8.匡青松:《试述刑事扣押物品保管规则的完善》载《湖湘论坛》2008年第2期;

9.匡青松:《不执行DSB报告对私人方的影响及救济》,《商业时代》2008第13期
二、主要著作:

1.编著:《经济法学案例分析解题指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版。

2.合译:《牛津英汉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