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我院工作实际,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我院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2、我院法律专业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分数要求:①初试成绩总分≥225分。 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方式
考虑我省目前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hutb(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钉钉等平台备用)。
(三)复试时间安排
1、考前演练
| 日期 |
时间 |
具体事项 |
| 5月23日 |
9:00—12:00 |
考生资格审查 |
| 14:00—17:00 |
考生线上模拟演练 |
2、复试具体安排
| 类别 |
日期 |
组次 |
|
时间 |
科目 |
| 法学学硕 |
5月26日 |
4组 |
|
8:00—12:00 |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 专硕+学硕 |
5月26日 |
3组 |
|
8:00—12:00 |
外语能力测试 |
| 相关考生 |
5月26日 |
2组 |
|
13:00—17:00 |
加试科目 |
| 法律(非法学)专硕 |
5月28日 |
5组 |
|
8:00—12:00 |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 法律(法学) 专硕 |
5月28日 |
7组 |
|
13:00—17:00 |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本次远程复试,将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向学院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完整、规范。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②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以上材料均为PDF或JPG的形式添加至压缩包,发送至文章老师邮箱:844056036@qq.com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总成绩为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150分)。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见附件1)。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抽取3个测试题,并口述答案,面试老师在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10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线上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是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特别强调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由基础分数和附加分数两部分组成,基础分数满分80分,附加分数满分20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计20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计10分,未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0分)。
3、外语能力测试(50分)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详见我院2020招生考试大纲),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在面试结束后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情况有可能做相应调整。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表格模板详见后续通知)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文章老师处(邮箱844056036@qq.com),《审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844056036@qq.com。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40%
(二)本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在2020年5月21日12:00—5月22日17:00,登录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费(详见学校通知公告 http://gra.hutb.edu.cn/column/tzgg/2020/1589165345505.shtml)。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六、结果公示
预计于6月份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监督复议
(一)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录取管理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受理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8874958066
八、疫情防控
学院将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复试小组人数和场地大小,确保防疫物资的发放与面试场所的消毒工作。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以及复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置考场,复试人员的座位间隔距离要符合防控要求。
建立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附件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含加试)
附件2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3 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含加试)
表1 法学学术硕士考试科目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廉政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刑法学 |
刑法学(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民商法学 |
民法学(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国际法学 |
国际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表2 法律专业硕士考试科目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民商法(分论) |
| 法律硕士(法学) |
刑法(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注:复试科目笔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附件2: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若考生设备无法满足复试要求,请提前联系各学院协商处理解决),复试前按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推荐使用安卓手机。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宽带:上行10Mbps+,下行10Mbps+(百兆宽带WIFI)或4G无线网络。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视讯平台,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电脑端安装谷歌浏览器,手机端安装云考场软件)
二、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将资格审核材料打包发送至文章老师处,邮箱:844056036@qq.com)。
三、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南工商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附件3: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复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教职工的生命安全,确保我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刘期湘
副组长:胡艳香、龚志军、袁露
成 员:颜希晨、文章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学院的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发展态势,配合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与专业救护人员的工作。
二、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实施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疑似病例时,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间将第一时间启动学院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疫情发生的相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努力按要求处置、解决有关问题,并配合学校和医护人员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
四、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将安排专人对后续事项进行跟踪处理,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