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照科学选拔、公平公开公正、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原则,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一)复试录取管理小组
组长:王明高
副组长:刘期湘、向延仲
成员:邓联繁、龚志军、胡艳香、伍洪杏、袁露
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具体组织
实施,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复试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杨凯(13548971984)
成员:龙璞、梁满艳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办公室小组
成员:颜希晨、商利丹
工作职责:负责复试面试期间的联络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2、我院法律专业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分数要求: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2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
笔试安排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考生 |
考场号 |
地点 |
| 3月30日 |
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全体考生 |
详见考场具体安排表 |
至诚楼 (一教学楼) |
| 3月30日 |
13:00—17:00 |
加试科目(不含同等学历加试) |
相关考生 |
详见考场具体安排表 |
至诚楼 (一教学楼) |
备注:考场安排以本表安排为准,具体名单详见考场具体安排表。考场具体安排表在资格审核时发放。
法学学术硕士面试安排
| 时间 |
二级招生单位 |
学科专业 |
候考区 |
面试考场 |
|||
| 3月30日 下午14:30 |
法管学院 |
法学 |
B305 |
B304 |
B303 |
B302 |
B301 |
法律专业硕士面试安排
| 时间 |
二级招生单位 |
学科专业 |
候考区 |
面试考场 |
||||
| 3月31日 上午8:30 |
法管学院 |
法律(法学) |
B305 |
B304 |
B303 |
B302 |
B301 |
A203 |
| 法管学院 |
法律(非法学) |
B306 |
B307 |
B308 |
B309 |
B310 |
A204 |
备注:考生先到候考区待考,候考室对应考生名单详见门贴。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注意事项
1、复试面试、笔试安排以本通知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把握好时间,不要错过考试。所有考场设至诚楼(一教学楼),考务办公室设B105。
2、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面试科目请考生提前30分钟至候考区集合。
3、请妥善保管好调档函,以便办理拟录取后的调档事宜。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主动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和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考生匿名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复试小组相关成员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二)复试形式及要求
1、笔试
表1 法学学术硕士考试科目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廉政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刑法学 |
刑法学(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民商法学 |
民法学(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 国际法学 |
国际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表2 法律专业硕士考试科目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民商法(分论) |
| 法律硕士(法学) |
刑法(分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
注:复试科目笔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2、面试
内容: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表1 法学学术硕士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评分细则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要点 |
分值 |
| 1 |
礼仪礼节 |
仪态大方、举止文明、衣着整洁 |
10 |
| 2 |
语言表达能力 |
语言表达的逻辑性、条理性、简练性、准确性、流畅性及感染力和说服力 |
20 |
| 3 |
专业知识能力 |
紧密结合专业知识回答问题,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
40 |
| 4 |
思维能力 |
思路清晰、判断分析问题准确、深刻、透彻、有创见性 |
20 |
| 5 |
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 |
基础分为5分,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5分/篇;完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加5分。总分值最多不超过10分。(面试时备原件查阅) |
10 |
| 合计 |
100 |
||
| 6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是否 合格 |
表2 法律硕士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评分细则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要点 |
分值 |
| 1 |
礼仪礼节 |
仪态大方、举止文明、衣着整洁 |
10 |
| 2 |
语言表达 能力 |
语言表达的逻辑性、条理性、简练性、准确性、流畅性及感染力和说服力 |
15 |
| 3 |
专业知识 能力 |
紧密结合专业知识回答问题,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
40 |
| 4 |
思维能力 |
思路清晰、判断分析问题准确、深刻、透彻、有创见性 |
15 |
| 5 |
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 |
基础分为5分,完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A证加15分、C证加10分;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5分/篇;取得双学位者加5分。总分值最多不超过20分。(面试时备原件查阅) |
20 |
| 合计 |
100 |
||
| 6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是否 合格 |
表3 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评分细则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 1 |
发 音 |
10 |
| 2 |
流利程度 |
10 |
| 3 |
语言组织能力 |
20 |
| 4 |
逻辑性 |
10 |
| 合 计 |
50 |
(三)思想品德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湖南商学院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体检时间:4月1日上午8:00开始;地点:校医务所。带体检表,空腹体检。
七、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40%
(二)学院复试录取管理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面试成绩进行审核后,将面试成绩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2019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示
预计于4月份在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3、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未尽事宜,以学校公告为准。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