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热忱欢迎各位考生来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为提高各位同学的录取成功率,学院现开始对有意愿调剂我院的考生进行登记,具体公告如下:
一、 调剂专业:
专业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
2.专业要求: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既接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也接受报考法学硕士并且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
3.我院另有少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指标。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一)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并将其发送至邮箱844056036@qq.com (邮件标题为:调剂专业+姓名+总分)。
(二)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3月18日至4月30日,考生须及时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 .cn)填写调剂申请,我院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符合条件考生进行复试,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院联系办理调剂手续,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优惠政策
2017年录取至我院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 奖学金等级 | 奖励标准(元/年) | 获奖学生比例 |
| 一等 |
8000 | ≤15% |
| 二等 | 5000 | ≤25% |
| 三等 | 3000 | ≤60% |
注: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四)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五)“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助研、助教、助管及助理辅导员)的,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七)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五、信息查询
欢迎登录我院(http://law.hnuc.edu.cn)关注2017年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18874958066(文老师)。
《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表格下载:http://law.hnuc.edu.cn/upload/files/2017-02-27_18-31-07.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