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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1浏览量:
各位同学:
经自主申请,依据《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拟推荐至教务处名单公布如下(最终通过名单及编入班级以学校教务处下文为准):
注:如有异议,请在7月2日之前向法学院业务办(二办公楼313)书面反馈。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