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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湖南工商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6-10-27浏览量:

10月25日,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湖南工商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德和衡研究院湖南分院、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逐浪高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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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名誉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勇,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原正校级督导员、教授马长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卫兵,湖南工商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甘德健,湖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罗良方,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昌军,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等领导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各高校、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共6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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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德健副校长致欢迎辞并表示,本次年会体现了以法治力量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湖南工商大学坚持对接“法治湖南”“清廉湖南”建设需求,着力构建经管法融合、数智赋能、产教研协同的研究和育人格局,期待以年会为纽带,与各界深化课题研究、案例探讨和人才培养合作,共同提升新型隐性腐败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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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启俊主任表示,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手段隐蔽、结构复杂、争议集中,既需学理精细阐释,也需一线经验支撑;律师实务作为刑事法治运行的重要环节,有责任为课题研究贡献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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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良方秘书长表示,本次年会是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最新部署的体现。他希望研究会以本次年会为新起点,把政治引领贯穿始终、把问题导向落到实处、把自身建设抓在经常,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为法治湖南建设贡献更多刑法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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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卫兵副院长表示,本次年会是贯彻党中央关于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他强调要以“穿透式”认定回应“隐身化”手法,把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实质边界;以证据规则精细化破解“取证难、定性难”实践堵点;以司法解释准确适用统一裁判尺度,让预期收益等新型贿赂形态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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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生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年会主题紧扣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回应刑事司法实践重点难点。新型隐性腐败手段隐蔽化、行为链条化、利益实现形式多样化,给发现查处、性质认定、证据审查和责任界定带来新课题。他希望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强化系统观念,推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探索腐败犯罪综合治理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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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勇委员出席开幕式并表示,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治理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他回顾了近年来反腐败斗争和刑事法治建设的实践进程,强调当前新型隐性腐败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增强,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他呼吁刑事法治研究“要把眼光放到法治之外”,既要完善实体与程序规则,也要推动纪检监察、司法、金融、市场监管等制度协同,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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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会长孙昌军作 2026 年度工作报告。他表示,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织密校地实务网络,理事队伍覆盖全省高校及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二是学术成果取得突破,2人在《中国法学》发表论文,10余篇成果刊载于《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3人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立项数创我省刑法学方向历史新高。三是搭建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会员在多个全国性学术平台参与研讨、发表观点。四是围绕 "决策建言—企业合规—公众普法" 主线,深度服务湖南 "三高四新" 实践。五是聚焦 "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治理问题研究" 筹办本届年会。研究会将以此次年会为新起点,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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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研究会执行会长、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期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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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旨报告环节,广西大学二级教授、广西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高一飞作“完善信息公开立法防治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主旨发言,他提出新型隐性腐败呈现伪装化、间接化、期权化、数字化特点,信息不公开是其滋生的制度根源,建议出台《信息公开法》,完善公开制度从源头防治此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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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董邦俊以“监检衔接背景下企业新型隐性腐败案件的取证难点与定性标准优化研究”为主题进行分享,围绕监检衔接背景下企业新型隐性腐败问题展开研究,剖析该类案件六大行为样态与取证堵点,提出对应的取证规则、定性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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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太斌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新型隐性腐败防治”主题报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新型隐性腐败调查证据指引主要内容,提出查办此类案件要秉持辩证思维,严守罪刑法定、证据标准,善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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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熊焕喜以“穿透表象,守正创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反腐败斗争”为主题进行分享。她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内容,指出新型隐性腐败存在商业机会型受贿定性难、约定型受贿犯罪形态争议大、洗钱上下游链条打击不足三大实务难题,提出要坚持穿透式审查,落实 “三个善于”,深化检学协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破解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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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环节由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昌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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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入“新型隐性腐败犯罪” 八人谈环节,本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谭青峰、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亚红主持,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新型隐性腐败治理展开多角度研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强军提出应当厘清“新型”与“隐性”腐败的概念边界,准确区分合法市场行为与腐败犯罪;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王燕玲依托裁判文书实证数据,主张回归刑法构成要件,重点把握职务对价关系来认定隐性贿赂;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明探讨数字科技赋能腐败治理的路径,强调技术运用必须恪守法治边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智慧法治实验室主任、教授陈冉聚焦期权类贿赂,剖析预期收益型贿赂在数额认定、既遂判定上的司法困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谢焱分析知识产权交易类新型隐性腐败,提出四项标准甄别知识交易背后的权钱交易;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孙道萃立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议适时完善贿赂犯罪立法以应对请托事项虚化等难题;新华网“学术中国一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区域负责人王蕊指出司法解释落地、制度风险预警存在两大时间差,提出要搭建平台促进学术与实务对接;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慧总结治理面临发现、取证、定性、追赃四大难题,提出可通过立法修订或司法解释两条路径,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做好穿透式实质审查。整场讨论兼顾法理思辨、实证分析与实务痛点,全景研讨新型隐性腐败的治理路径。

下午的会议围绕“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治理问题研究”主题设立了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研究、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源头治理与科技治理、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特殊问题、企业经营与出海中的新型隐性腐败犯罪问题四个议题。与会学者聚焦权钱交易实质甄别、犯罪形态判定、公私收益界分、跨境腐败查办、监检衔接机制等重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直面腐败手段翻新变化带来的司法实践困境,为健全新型隐性腐败惩治规制体系、打通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双向通道、推进新时代反腐败治理现代化贡献刑法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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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强了湖南省刑法学界与全国法学理论界的学术交流,汇聚了治理新型隐性腐败研究的前沿成果,为深化反腐败刑事法治研究、服务清廉中国与清廉湖南建设贡献了智慧与力量,也进一步提升了湖南工商大学法学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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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共收到投稿论文240余篇,最终收录234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16篇及优秀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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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李忻潞 文/彭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