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召开。来自各市区县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工商大学等高校代表,各法学会、律师事务所代表等出席会议。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受邀参加本次会议作主题报告,并带部分研究生李龙、贺晓曈、李嘉敏等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长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念红,湖南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廖湘岳,湖南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罗良方发表致辞;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教授徐德刚作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年会举办期间,各报告人分别就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进行展示。我院院长刘期湘教授做出《刑事合规治理与企业刑事责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的主题报告。他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决议精神简要介绍了刑事合规的背景、起源与概念,并着重阐述了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企业合规的实效性、企业合规应惩治企业还是责任人这三个问题的见解与思考。刘期湘教授认为刑事合规是合规义务法定化、刑法化的过程,是预防企业犯罪由国家规制模式向国家企业共治模式转型的过程,也是刑法犯罪圈进一步膨胀和扩张的过程,刑事合规的制度构建在当今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年会由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会议的召开为广大实务界、学术界的与会人员提供了展示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的平台,拉近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湖南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也取得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成果。(图文/贺晓曈、李嘉敏)
